
总督这一职位作为正式官衔,最早出现在明朝正统六年(1441年),也就是明英宗朱祁镇在位期间。到了清朝,这一职务逐渐形成固定制度。总督通常驻守于各省的重要城市,负责管理一个或数个省份,是地方上最高级别的军政官员,既掌管军事又处理民政事务。
在清朝的江苏地区,出现了两位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并存的局面。其中一位是驻守南京的两江总督,另一位则是驻扎淮安的漕运总督。这种在同一省份设立两位总督的独特政治现象,成为清朝官场中极为罕见的情况。
这张图展示了1820年清朝时期各总督和巡抚的管辖范围。它清晰地划分了当时中国各地的行政区域,反映了清朝在地方管理上的结构。通过这张图,我们可以了解到清朝中期地方权力的分布情况,以及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方式。这张图为我们研究清朝的行政区划提供了直观的参考。
两江总督这一职位在清朝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设立,主要负责管理江南省和江西省,因此得名“两江”。后来,江南省被划分为安徽和江苏两省,使得两江总督成为唯一一个同时管理三个省的高级官员,其办公地点设在南京。两江总督原本的官阶是正二品,但许多总督后来还兼任兵部尚书的头衔,这使得他们的官阶提升到了从一品。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兼任更多是荣誉性的,并不涉及实际的尚书职责。
自19世纪中叶的鸦片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在两江总督的职权上做了重要调整。除了原有的地方行政职能,两江总督还获任南洋通商大臣一职,与直隶总督担任的北洋通商大臣形成南北呼应之势。这一任命使得两江总督的权限扩展到外交和国际贸易领域,地位显著提升。从单纯的地方行政长官转变为集行政、外交、贸易于一体的重要角色,两江总督在清廷权力体系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位置,成为朝廷核心决策层的关键成员。
淮安,古时的漕运总督府所在地,如今仅存遗址。这里曾是管理运河运输的重要中心,见证了古代漕运的繁荣与变迁。
漕运总督这一职位历史深远,早在明代景泰年间就已设立,主要职责是管理南方各省通过京杭大运河向首都运送粮食和物资的工作。到了清朝,这一职位仍然保留,并在江苏淮安设立办公地点,淮安是运河上的重要城市。漕运总督的官阶为正二品,有时还会被授予从一品的荣誉头衔。与两江总督等其他地区总督类似,漕运总督也拥有自己的军队。特别的是,因为其职责涉及水域,所以还配备了一般总督所没有的水军部队。这些军队在地方总督那里被称为“督标”,而在漕运总督这里则称为“漕标”,因此漕运总督有时也被称作“漕帅”。其办公地点称为“总漕部院衙门”,与地方总督的“总督衙门”有所区分。
漕运总督的职责远不止于管理运输事务。他不仅负责航道运输,还掌管着所有与运河相关的设施和机构,包括码头、仓库、船队和造船厂等。实际上,他的权力范围覆盖了八个省份,分别是山东、河南、江苏、安徽、江西、浙江、湖北和湖南。这意味着他对这些地区的运河系统及其相关事务拥有全面的管理权。
清朝时期,掌控各地码头的漕帮(即后来的青帮)实际上也受漕运总督的指挥。特别是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为了军事需要,漕运总督还获得了运河沿线某些区域的军政管理权。这表明漕运总督的权力范围远超单纯的运输管理,其职权涵盖了更广泛的行政和军事领域。
古代漕运的繁忙场景如图所示。
从表面上看,双方的地位和级别似乎相当,但实际的发展轨迹却截然相反。在清朝初期和中叶,漕运总督因为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在总督中享有特殊地位。康熙皇帝曾明确表示:“平定三藩、治理河务、保障漕运是当前三大要务,我日夜挂念,特意写下纲要,挂在宫中柱子上。”这番话充分体现了漕运在当时的重要性。
到了晚清时期,情况发生了巨大转变。黄河流域频繁发生自然灾害,河流多次决堤改道,导致运河逐渐淤塞,无法正常通行。当时的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政治腐败,使得运河无法得到有效治理,最终陷入了荒废状态。
随着科技进步,海运和铁路运输迅速崛起,对内河航运造成了巨大冲击,最终取而代之。漕运总督因此失去了实际职能,变成了一种虚设的职位。然而,由于清朝腐朽的官僚体制的惯性,这一职位仍然被保留下来,成为了一种形式上的存在。
图中展示的是晚清时期洋务运动的重要成果之一——轮船招商局。作为中国近代第一家官督商办的企业,轮船招商局在推动中国航运业发展和促进对外贸易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该局成立于1872年,由李鸿章主导创办,旨在打破外国航运公司对中国沿海运输的垄断。通过引进西方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轮船招商局不仅提高了中国航运业的竞争力,也为后续的工业化进程奠定了基础。这一举措体现了洋务派"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理念,是中国近代化探索中的重要里程碑。
与漕运总督的没落形成强烈反差,两江总督的地位却在不断提升。这个区域不仅农业和手工业兴旺,还长期是清朝的经济重心。特别是在鸦片战争后,随着洋务运动的推进,这里涌现出大量现代化企业,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增长。此外,由于辖区内拥有众多沿江沿海港口,两江总督还兼任了南洋通商大臣的职务。这样一来,他不仅掌管地方事务,还握有外交和经贸的大权,权力范围进一步扩大。这种双重身份使得两江总督在晚清政治格局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吴棠在清朝末期是个典型例子,他靠着慈禧太后的信任和镇压太平天国、捻军的功劳,从1853年的七品县令,一路飙升到1861年担任江宁布政使,1863年更是成了漕运总督。这种快速升迁显示了慈禧对他的特别关照。但吴棠觉得漕运总督这个职位已经没什么实权,他更眼红曾国藩的两江总督位置。尽管有慈禧撑腰,面对手握十万湘军的曾国藩,吴棠也没能如愿,两人就这样僵持不下。
慈禧太后最终出面调解,将时任闽浙总督的马新贻调任两江总督(不料两年后他被刺客张汶祥刺杀),这场争端才得以暂时平息(同时,慈禧任命曾国藩为直隶总督,吴棠为两广总督,各方都感到满意)。这一系列人事变动清楚地表明,当时两江总督的地位已明显高于漕运总督。
慈禧,全名孝钦显皇后,生于1835年,去世于1908年。她是清朝末期的重要政治人物,长期掌握实权,对晚清政局产生了深远影响。慈禧的统治时期,中国面临内忧外患,她的决策和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清朝的命运。作为一位极具争议的历史人物,慈禧的复杂性格和政治手腕至今仍是历史学者研究的重点。
尽管两江总督主要负责地方军事和行政事务,漕运总督则专注于水路运输,但他们的管理区域和职责不可避免地有所重叠。两江总督的管辖区域是清朝关键的农业产区,这些地区是向首都输送粮食和其他物资的主要来源。因此,两江总督的职责之一也包括管理这些物资的运输,这与漕运总督的职能产生了交集。尽管如此,双方在实际操作中通常能够和谐共处,各自履行其职责而不发生冲突。
清朝末期,漕运总督的职权范围扩展至江苏北部沿河区域,涉及军政管理,这本应归两江总督管辖,导致双方权限出现重叠。由于职责界限模糊,两位总督在同一省份内难免发生权力冲突。不过,由于他们的核心职能差异较大,这种矛盾并不频繁。
上图显示的是慕天颜,字拱极,他于1624年出生,1696年去世,来自甘肃静宁。
与河道总督相比,漕运总督的工作重点有所不同,主要涉及水上运输事务,而河道总督则更专注于治理水患。由于职责上的重叠,两者常因业务问题产生冲突。例如,在1688年康熙二十七年,漕运总督慕天颜与河道总督靳辅就治水方案产生了严重分歧。慕天颜认为靳辅提出的筑堤方案会妨碍运河的漕运功能,双方因此展开了激烈的对抗。当时,朝廷中的多数重要官员都站在慕天颜一边,支持他的立场。
对两江总督而言,驻扎苏州的江苏巡抚或许更让人头疼。以康熙五十年(1711年)为例,当时的两江总督噶礼与江苏巡抚张伯行就曾相互弹劾,引发了一场轰动朝野的"互参案"。这两位地方大员之间的激烈争斗,不仅暴露了彼此的矛盾,也反映出当时官场内部的复杂关系。这种同城共事的紧张局面,使得两江总督在处理政务时不得不时刻提防这位近在咫尺的对手。
1905年,清廷正式废除了漕运总督这一职位,这个在清朝晚期已经失去实际作用的官职就此终结。与此同时,曾经显赫一时的两江总督也在几年后随着清朝的覆灭而退出历史舞台。这两个曾经掌管一省大权的总督职位,最终都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失,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撰写者:杨上柳下 审校/排版:莉莉丝
本文由历史大学堂团队撰写,配图来自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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